申請媒體特派員簽證及「新聞採訪」居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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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是堀內行政書士事務所。

本次將為您介紹派遣特派員、記者或採訪人員至日本時所需的「報導」居留資格。
雖然一般稱為「特派員簽證」或「記者簽證」,但根據日本《出入國及居留管理法》,其正式名稱是居留資格「報導」。

最近,本所亦受理了隸屬於韓國新聞機構的特派員申請案,並已直接向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的「新聞報導」負責部門,以及管轄韓國事務的日本總領事館確認了申請手續。

本文將基於上述確認事項,主要針對「報導」居留資格的適用對象、依據外國記者登記證所劃分的類別,以及根據在日本國內是否設有分社或辦事處而採用的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申請方式進行說明。

目錄

何謂「報導」居留資格?

「報導」居留資格,是指基於與外國新聞機構簽訂的合約,為在日本國內進行採訪及其他報導活動而設的居留資格。

典型而言,以下這類人士可能符合資格。

  • 報社或通訊社的日本特派員
  • 電視台記者及採訪人員
  • 進行新聞採訪的攝影師
  • 新聞節目的採訪與製作人員
  • 根據外國新聞機構的指示,在日本國內進行採訪活動的人士

不過,僅僅因為在公司內的職稱是「特派員」或「記者」,並不表示立即符合「報導」居留資格的條件。
此外,關於企業的宣傳影片製作、廣告拍攝及一般內容製作等,無論其業務名稱為何,均可能不被認定為「報導」活動,因此必須準確確認實際的業務內容。

何謂「僱用已獲日本外務省發給外國記者登記證之人員的外國新聞機構」?

申請「報導」居留資格時,所屬的報導機構是否為日本外務省核發之「外國記者登記證」相關機構,是重要的審核標準。

所謂「外國記者登記證」,是指日本外務省為支援常駐日本的外国新聞機構所屬記者進行採訪活動而核發的登記證。

雖然一般常被稱為「外務省認證的報導機構」,但嚴格來說,這並非外務省對報導機構本身進行認證的制度,而是針對符合特定條件、隸屬於外國報導機構的記者,向其核發登記證的制度。

在申請「報導」居留資格時,若隸屬於僱用已獲外務省外務報道官核發「外國記者登記證」之記者的外國新聞機構,則可能符合第1類的資格。

若符合第1類之情況,由於可透過外國記者登記證影本等文件,在一定程度上確認所屬機構的實體性及其作為新聞媒體的活動,因此相較於其他新聞媒體,所需提交的文件將予以簡化。

因此,審查程序也有可能相對順利地進行。

然而,僅憑持有外國記者登記證,並不保證一定能獲得居留資格許可或享有快速審查。申請人的合約關係、負責業務及在日本國內的活動內容,將另行進行審查。

若要在韓國申請簽證,必須持有 COE

據悉,過去曾有案例顯示,申請人未先向韓國境內的日本大使館或總領事館取得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即COE),便直接申請「採訪」簽證。

然而,本所近期向東京出入境在留管理局及日本大使館確認申請手續後,獲悉(截至2026年7月),原則上須先向日本出入境在留管理局領取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再向韓國境內的日本大使館或總領事館申請簽證。

因此,如同過往的案例所示,若以在韓國國內立即申請「採訪」簽證為前提來規劃派遣行程,此舉並不妥當。

在擬定派遣時程時,必須綜合考量COE申請文件的準備期間、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的審查期間,以及韓國境內日本駐外使領館的簽證審查期間。

核證機構

  • 東京出入境在留管理局負責「新聞採訪」居留資格的部門
  • 日本駐韓國大使館領事部

申請方式會因日本國內是否設有分處或辦事處而有所不同

在申請「報導」居留資格的COE時,外國新聞機構是否在日本國內設有分社、分公司或辦事處,是關鍵因素。
若在日本國內設有分處或辦事處,申請人可透過日本當地據點的職員等,在繼續滯留韓國的情況下辦理COE申請。

換言之,申請人本人無需為申請COE而另行入境日本,日本方面的機構即可代為辦理申請手續。

另一方面,若在日本國內未設有分社、分公司或辦事處,則可能不存在符合資格且能在日本國內提出 COE 申請的人員。

本所向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的「媒體」負責人確認後得知,在此類情況下,申請人可能需要先以短期居留身分入境日本,再親自提出COE申請。

此情況下的一般程序如下:

以短期停留身分入境日本 → 在日本國內申請COE → 申請後離境返回韓國 → 取得COE → 於韓國境內的日本駐外使領館申請「採訪」簽證 → 取得簽證後重新入境日本

因此,未在日本國內設有分社或辦事處的海外新聞機構,不僅需準備申請文件,還須將申請人訪日行程納入考量,並規劃整個申請流程。

此外,即使由行政書士代為辦理申請,該行政書士亦不會成為獨立的COE申請人。

由於此機制是由行政書士代表依法具備申請資格的申請人本人,或日本國內接收機構的相關人員提交申請文件,因此首先必須確認日本國內是否存在作為申請主體的人士。

摘要

日本特派員簽證的正式名稱是「報導」居留資格。

在審核申請時,並非僅以「特派員」的頭銜作為判斷依據,而是會綜合審查申請人所屬機構是否屬於新聞媒體、申請人與所屬機構之間的契約關係、實際負責的業務內容,以及在日本境內的採訪計畫等。

此外,根據是否符合外務省「外國記者登記證」相關的第一類標準,所需提交的文件範圍可能會有所不同。

此外,根據所屬新聞機構是否在日本國內設有分社或辦事處,COE的申請方式也會有所不同。

特別是對於在日本國內沒有據點的媒體機構而言,申請人本人可能需要親自前往日本辦理COE申請;因此,若派遣日期已定,務必預留充足的時間進行準備。

申請「報導」居留資格時,所需辦理的手續及應提交的文件,會因所屬機構的性質及在日本國內的活動計畫而有所不同。

堀內行政書士事務所會在確認申請人的經歷、所屬新聞機構的組織形態以及赴日派遣計畫後,研議適當的申請方式,並向您提供相關指引。

若您需要關於派遣特派員赴日或申請「新聞採訪」居留資格的協助,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堀內行政書記室

堀內行政書士事務所 (東京新宿)
收件人:行政代編 Yukiko Horiuchi
工作單位:東京行政書士協會新宿分會
東京入出國及居留事務處申請機構行成律師事務所
外國人就業支援組織 (FESO)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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