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況下,日語和韓語在句子結構和詞感上都很相似。因此,在日常會話和一般文件中,即使進行自然翻譯,也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理解其意義。但是,與法律效力和程序相關的文件,如合約、聲明、授權書、與在留資格相關的文件以及提交給行政機構的文件等,情況就大不相同了。
在這樣的文件中,重要的不是它是否具有大致相同的意義。重要的是原文中的權利、義務、要求和例外規定是否被準確地實現。在法律文件中,一個單字、一個詞粒或一個詞序都可能改變詮釋的方向。特別是日文和韓文的相似性,在實務上可能會造成誤解。
在我們的日語和韓語法律溝通中,這正是我們最強調的。我們不會簡單地以另一種語言取代一個句子,但我們也會檢查程序、句子的閱讀方式以及它被認為是什麼意思。這一點同樣適用於口譯。我們認為,重要的不僅僅是以易於理解的方式 「傳達 」語言,還要仔細檢查每個細節,以確保雙方的意圖和文件的含義不被歪曲。
法律翻譯與一般翻譯有何差異?
在一般翻譯中,強調的往往是可讀性和自然性。另一方面,在法律翻譯中,僅自然是不夠的。源文本的法律框架必須準確傳達。例如,僅僅掌握合同中的義務條款、例外條款、條件條款、有關損害賠償的表述、終止理由、通知義務、許可要求等的大致意思是不夠的。
此外,法律翻譯不僅僅是語言方面的工作。翻譯的方向和格式會因文件要提交給哪個機構、用於哪種審閱或確認,以及是用於解釋還是提交而有所不同。即使是相同的文本,為了理解合同而進行的參考翻譯和為了正式提交而進行的翻譯所要求的精確度也是不同的。
| 分類 | 一般翻譯 | 法律翻譯 |
|---|---|---|
| 目標: | 自然意義的傳遞 | 準確傳達權利、義務、程序和要求 |
| 重点 | 可讀性、表達自然 | 用詞的準確性、術語的一致性、法律效力 |
| 容忍度 | 可視情況進行有意義的翻譯 | 任意和故意的翻譯是很危險的。 |
| 檢查點 | 作為句子是否自然 | 是否準確保留原始文字的意義? |
| 主要風險。 | 寫作不自然,溝通技巧差 | 誤解、爭議、篩選延遲、程序上的缺點 |
為何法律口譯員需要更加謹慎
在某些情況下,口譯比翻譯更困難。這是因為沒有時間仔細審閱文本,而必須在現場立即做出決定。特別是在與法律和行政程序相關的情況下,例如諮詢、面談、確認程序、解釋合約內容、確認聲明等,口譯中最微小的差異都可能直接導致理解上的差異。
例如,當事人所理解的「可能」,實際上可能只表示「如果符合某些條件,可以考慮」。反之,如果對方將「原則上有困難」這句話理解為「絕對不可能」,那麼接下來的行動方案本身就會發生變化。因此,法律詮釋不只是一種以清晰柔和的方式傳達的技巧,而是一項準確傳達意涵、不矯揉造作的任務。
| 分類 | 一般口譯員 | 法律口譯員 |
|---|---|---|
| 目標: | 暢順的對話與溝通 | 準確、誠實和中立地溝通 |
| 口譯現況 | 可包括總結和組織。 | 重要的是避免遺漏、增加和轉換 |
| 所需的強項。 | 語言能力,即時 | 理解法律和行政術語、背景判斷、表達控制 |
| 風險 | Nuance 錯位。 | 歪曲陳述、缺乏解釋、程序誤解 |
日語和韓語之間的特別關注點。
1. 主體的遺漏模糊了責任主體
日語和韓語都是經常省略主語的語言。但是,在法律文件中,知道誰必須做什麼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主體不清楚,諸如「必須提交」、「必須確認」或「必須通知」等詞語在實務中會很快導致混淆。
2. 相似的表達方式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在日常用语中,「可以」、「应当」、「可取」、「原则上」、「合理 」和 「必要 」等表述可能给人一种接近的印象。但在實際應用中,這些詞彙的含義卻大不相同,取決於它們是自由裁量的還是強制性的,只是建議的還是包含例外的。
3. 從日常語言的意義上翻譯行政用語是危險的
許可、授權、通知、接受、交付、提交、修改和退回這些詞語聽起來可能很相似,但它們在程序上有不同的含義。例如,「接受」和「授權」是完全不同的階段。如果以日常詞彙的意義來處理這些詞彙,客戶有可能會誤解目前的情況。
4. 契約必須遵循條件和例外規定到底
在合約中,基本規則之後通常會有但書或例外規定。即使單獨閱讀時,前半部分的條款看似簡單,但實際上,後半部分的但書往往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如果為了方便閱讀,而將句子中間分割,結果模糊了條件與例外的關係,在實務上會造成很大的危險。
5. 陳述的事實結構比情感表達更重要
書面反省、歷史、確認或聲明在情感表達上自然是不夠的。重要的是,要以符合邏輯的方式組織流程,說明發生了什麼事、何時、何地、與誰發生、如何發生、如何處理,以及將採取什麼措施防止日後再次發生。因此,在翻譯法律聲明時,保持正確的事實結構遠比措辭柔和重要。
良好的法律翻譯和口譯結合了「準確性」和「可理解性」。
實際上,還有另一個重要的觀點。無論翻譯有多準確,如果客戶本身不瞭解內容,就很難將其翻譯成實際的書信。因此,好的法律翻譯和口譯不僅僅是準確性的問題。可說明性也很重要,以不損害術語的意義為限,這樣客戶才能真正理解,並決定下一步該怎麼做。
特別是涉及日本的行政程序和法律諮詢時,除了原封不動地轉換原來的表達方式外,還必須組織和傳達「這個表達方式在實踐中的意義」。在我們公司,我們非常重視這一點。我們根據文件的預期用途,精心準備要提交的文件,以及需要解釋的部分。
我們著重的標準。
當我們提供日語和韓語的法律筆譯和口譯服務時,我們不僅僅是為您提供翻譯。首先,我們會確認文件的用途。這是因為我們處理文件的方式將取決於文件提交的地點、閱讀者,以及文件是用於說明目的還是正式提交。
其次,應強調術語的一致性。如果相同的概念在不同的文件中用不同的詞語來翻譯,可能會導致更大的混淆。術語的一致性對於合約文件、移民申請書、聲明和各種證明尤其重要。
即使是翻譯一個句子,我們甚至會檢查該表達方式實際上是如何與程序相連結的。這意味著我們不只是更換字詞,還要看看句子在實際中應該被理解為什麼意思。我們相信,這種態度上的差異最終會導致我們不會忽略最微小的細節。
| 核對表 | 重要原因。 |
|---|---|
| 識別文件的預期用途。 | 因為提交、確認和解釋的翻譯標準不同。 |
| 統一術語 | 因為用不同的詞語翻譯相同的概念可能會導致詮釋上的混亂。 |
| 保持原始文字結構 | 確保條件、例外和義務之間的關係不會被打破。 |
| 瞭解實際環境 | 因為這不只是翻譯,而是需要與實際程序相關的理解 |
| 問責性 | 因為重要的是,客戶必須了解並能實際應付 |
在這些情況下,法律翻譯與口譯之間的差異尤其明顯
- 如果需要用韓語準確理解日語合約。
- 韓國的聲明和表面證據需要準備成日本文件的地方。
- 準備與在留資格、公司成立以及各種許可證和執照相關的文件時
- 面談、諮詢和確認程序,其中語言和負責實體的細微差異很重要
- 需要解釋時,不只是翻譯,甚至是「這句話實際上是什麼意思」。
摘要
法律筆譯和口譯不只是一種語言服務。它並不是一項簡潔地重新表達文件或簡單地以容易理解的方式講述對方故事的任務。重要的是保持原文的精確含義,並加以組織,使其含義在實際程序和實際情況中不致模糊不清。
尤其是日語和韓語,因為是看起來很接近的語言,所以需要更仔細的確認。因為有時候,隱藏在看似相似的表達方式中,就是造成誤解的原因。我們非常重視在日韓法律溝通中,不要忽略這些微小的差異和細節。
如果您需要翻譯或傳譯合約、聲明、授權書、居留文件或各種行政文件,我們建議您不要單純考慮是否可以翻譯,而是要考慮是否可以看出其中的確切含義和程序。實際結果的差異往往來自這樣的細節。
查詢與存取

堀內行政書士事務所 (東京新宿)
收件人:行政代編 Yukiko Horiuchi
工作單位:東京行政書士協會新宿分會
東京入出國及居留事務處申請機構行成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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