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活動第40號】擁有3,000萬日圓資產即可在日本停留最長1年?行政書士解說「長期觀光」居留資格
你好
我是堀內行政書士事務所的堀內。
「雖然沒有打算在日本工作,但想在日本生活半年到一年左右」 「希望在維持韓國生活根基的同時,長期逗留日本」
對於這類人士而言,可考慮的居留資格之一是, 「特定活動第40號(以觀光、休養等為目的之長期居留)」有
這是一項針對擁有一定以上資產的外國人,使其能在日本進行觀光、休養等活動並長期居留的制度。
這並非以就業為目的的居留資格,而是以所謂「長期觀光」為目的的特定活動。
特定活動第40號的主要要件
若將主要要件整理如下:
| 項 | 主要要求 |
|---|---|
| 年齡 | 年滿18歲 |
| 國籍 | 適用於日本免簽證措施的國家及地區國民 |
| 資產 | 本人及其配偶的存款總額達3,000萬日圓以上 |
| 停留目的 | 觀光、休養及其他類似活動 |
| 醫療保險 | 投保涵蓋日本逗留期間的民間醫療保險等 |
由於韓國是日本免簽證措施的適用國家,因此, 韓國籍人士亦可利用「特定活動40號」的規定。
請注意「3,000萬日圓以上」的資產要求
特別重要的是,3,000萬日圓以上的存款與儲蓄這就是相關要件。
這並非單純只要「總資產(含不動產、股票等)達3,000萬日圓以上」即可的制度, 在申請時,能確認銀行等機構存款餘額的資料至關重要。
此外,向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時,不僅需提供目前的餘額,還需 原則上,可確認過去6個月內帳戶存取款狀況之資料這一點也是必要的。
若收到大額款項,務必預先準備好能說明資金來源及資產形成經過的資料。
此外,這3,000萬日圓不一定要是本人名下的單獨存款, 亦可與配偶的存款及儲蓄合併計算是。
可以停留多久?
第40號特定活動的居留期間,首先是6個月將會如此。
之後,透過申請居留期間更新許可, 最長共計1年可以留在日本。
這並非一種從一開始就核准為期一年的居留期限的制度,而是,
「6個月+經續約後最長可達6個月」運作機制就是這樣。
配偶也能一起住宿嗎?
關於陪同從事「特定活動第40號」者之配偶, 「特定活動第41號」已獲准以此為由停留。
配偶若要取得第41號簽證,必須與持有第40號簽證的人士在日本國內同住, 並共同進行觀光、休養等活動。
另一方面需要注意的是,兒童不屬於第41號的適用對象這一點。
因此,若希望包括未成年子女在內的全家人都在日本停留一年, 僅憑第40號及第41號簽證可能無法滿足需求。
可以在日本工作嗎?
「特定活動第40號」終究是一種以觀光、休養等為目的的居留資格。
因此,原則上不允許進行以下活動。
- 受僱於日本企業並在該企業工作
- 在日本經營事業
- 在日本國內從事有報酬的工作
此外,若希望在繼續受僱於海外企業的同時,從日本持續進行遠距工作, 則不應申請第40號簽證,而是「數位遊牧者(特定活動第53號)」在某些情況下,考慮此方案會較為適當。
「特定活動第40號」與「數位遊牧族」的差異
| 特定活動第40號 | 數位遊牧者 (特定活動第53號) |
|
|---|---|---|
| 主要目的 | 觀光・休養 | 從日本為海外企業等處理業務 |
| 主要經濟條件 | 存款及儲蓄3,000萬日圓以上 | 年收入1,000萬日圓以上 |
| 工作 | 原則上不可 | 可處理部分針對海外的業務 |
| 停留期間 | 6個月 經更新後最長可達一年 |
6個月 |
| 配偶 | 可同行(第41號) | 可同行(第54號) |
| 孩子 | 第40、41期不適用 | 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可陪同 |
申請的基本流程
若欲從海外新申請「特定活動第40號」許可,一般需依照以下流程辦理手續。
- 準備所需文件。
- 向日本出入境在留管理局申請居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
- COE核發
- 向日本大使館、總領事館等機構申請簽證
- 入境日本
- 視需要申請居留期間更新許可
此外,關於以短期停留身分入境日本後, 直接變更為「特定活動40號」的程序,需特別留意。
從「短期居留」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 除非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否則原則上不予准許。
因此,對於海外居住者而言,原則上應先取得COE, 再向駐外使領館申請簽證,並考慮以此方式入境日本。
這項制度適合以下這類人士
- 希望在日本生活約半年至一年的人士
- 希望退休後長期居留日本的人士
- 想悠閒遊覽日本各地的人
- 無需在日本工作的人士
- 擁有充足存款,並希望在日本長期居住的人士
另一方面,若想在日本工作或經營日本法人, 例如「技術、人文知識及國際業務」、「經營與管理」、「數位遊牧民族」等, 有必要考慮申請其他更符合實際活動內容的居留資格。
摘要
「特定活動第40號」是指擁有一定資產的外國人 以觀光及休養為目的,可在日本居留最長1年的居留資格是。
- 年滿18歲
- 韓國籍人士亦在適用範圍內
- 本人及配偶的存款總額達3,000萬日圓以上
- 最初為期6個月,經續約後最長可達1年
- 配偶可依據「特定活動第41號」規定隨行
- 兒童不屬於第40號及第41號的適用對象
- 原則上不得在日本從事工作或經營事業
- 在日期間必須投保民間醫療保險
「特定活動第40號」雖是相對較少人知曉的居留資格, 但對於不以在日本工作為目的、 而是希望在一定期間內悠閒生活的人來說, 這有時會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選項。
不過,根據存款狀況、資金形成過程、家庭組成,以及在日本預定進行的活動內容, 申請方式及所需文件會有所不同。
堀內行政書士事務所提供有關日本居留資格(包括特定活動第40號)的諮詢及申請協助服務。
若您難以判斷自己是否符合資格,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本文係依據2026年9月當時的制度及公佈資料撰寫而成。 實際申請時,請務必確認申請當下最新的實施規定及個別情況。
查詢與存取

堀內行政書士事務所 (東京新宿)
收件人:行政代編 Yukiko Horiuchi
工作單位:東京行政書士協會新宿分會
東京入出國及居留事務處申請機構行成律師事務所
外國人就業支援組織 (FESO) 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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