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日本永住者簽證(居留資格「永住者)

永住者簽證是針對中長期居住在日本的外國人所設計的一種彈性極高、活動限制極少的居留資格。它是可適用於不同人生階段的在留資格之一,尤其適用於與日本人離婚或喪親後希望繼續在日本生活的人,以及日裔、領養子女和擁有難民身分的人。

目錄

什麼是居留簽證?

永住者資格是由法務大臣考量個別情況,給予特別許可在日本居留的外國人。他們基本上可以自由地在日本工作及進行與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對於就業狀況或工作類型並無限制。具有不同背景(如家庭結構和人道情況)的外國人都有資格取得此種身份。

符合永久居民簽證資格的主要情況

  • 與日本配偶離婚或喪偶後撫養子女
  • 日經族(Nisei、Sansei 等)
  • 被日本人領養的外國人(被領養時未滿 6 歲)
  • 在日本獲得庇護的難民申請人和需要人道援助的人。
  • 永久居民和定居居民的子女。

要求和篩選點

  • 我希望更改我的在留資格理由:(例如:夫妻離婚後仍在日本有生活安排)。
  • 生活能力(e.g. 穩定收入、受扶養人身分)
  • 過去的居留身份。(例如,逗留期間的守法與行為)

申請所需文件。

  • 申請變更在留資格
  • 理由聲明(解釋在日本繼續生活的必要性)。
  • 居住證明(適用於所有家庭成員)
  • 結婚、離婚及子女出生證明書。
  • 收入證明(例如預扣稅、稅務證明)
  • 銀行存摺副本、生活費及支出記錄
  • 推薦信(例如日本家庭成員或雇主)

永久居民簽證的優勢

  • 活動不受限制: 工作、創業和轉職的所有自由
  • 可以續約: 可長期住宿,定期續約。
  • 家庭成員也可以由一位家人陪同: 可以攜帶配偶和子女。

永久居民簽證的注意事項

  • 駐留期間: 非永久居留,需要定期更新
  • 評審標準以個人為基礎: 需要人道主義的考量,而結果也因個案而異。
  • 文件的一致性非常重要: 應注意確保離婚原因和子女照顧狀況的一致性。

從永久居民簽證到永久居留的步驟

以永久居民身份在該國穩定居住至少五年,並符合收入、納稅和行為良好等條件、可申請永久居留情況將會如此。必須考慮家庭的穩定性和未來的生活安排,以及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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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iuchi Gyoseishoshi 律師事務所(東京新宿事務所)
行政代筆 Yukiko Horiuchi

  • 屬於東京行政書士協會新宿分會
  • 東京入出國及居留事務處申請機構行成律師事務所
  • 外國人就業支援組織 (FESO) 成員

交通:東新宿站步行 1 分鐘/新大久保站步行 10 分鐘/大久保站步行 12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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