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博文整理了於 2026 年 2 月 24 日修訂的永久居留證指南內容,以便實際準備申請的人可以快速瞭解。
永久居留篩選準則此次修訂的要點
- 事實上,就履行公共義務而言,即使付款本身已經支付,「一般而言,如果未準時支付,則會進行負面評估」。
- 根據移民法履行通知義務的事實已清楚說明。
- 申請時所持居留身份的居留期限要求變更為 「五年」(含過渡措施)的時點。
常見的篩選要求
這項修正案中最重要的一點,在實務上應該最小心地檢查,就是與「執行公務」有關的措辭。
- 納稅
- 公共退休金供款
- 公共醫療保險費
- 移民法》規定的通知義務(例如,機構隸屬關係變更、地址變更及其他適用通知的通知)。
經修訂的準則隨後明確包含大意如下的文字。
即使在申請時已完成付款,如果未在原定到期日內履行付款,原則上也會受到負面評估。
換句話說,僅說您現在已支付所有款項是不夠的,實際的評估重點在於您是否準時付款。
申請永久居留時持有的居留期限
申請永久居留權時,過去實際上可以申請三年的居留期限,但自 2027 年 3 月 31 日起,申請人必須持有五年的居留期限才可以申請。
但是,在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將實施一項過渡措施,根據該措施,「三年」的逗留期限也將被視為最長逗留期限。
但在此期間,「三年」被視為最長期限,只有一次申請永久居留的機會。
特別是,您應該隨時考慮申請的時間,尤其是如果您目前的居留卡期限為三年。
如果您在下次續期時不太可能獲得五年的居留期限,您應檢討自己的情況,並考慮在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申請永久居留。
修訂前後比較表
| 項 | 修訂前 | 本修訂的詳細內容 (2026 年 2 月 24 日) | 實用要點與說明 |
|---|---|---|---|
| 履行官方義務 | 繳納稅金、公共養老金和公共醫療保險費是主要的評估標準 | 除了繳稅、公共養老金和公共醫療保險費之外,還規定了移民法下的通知義務。 | 除了現有的稅款等繳納狀況外,是否履行對移民當局的各種通知義務也被明確規定為審查標準之一。 |
| 逾期繳納稅款及其他付款的評估。 | 逾期付款的標準有點不清楚。 | 即使在申請時已全額付款,聲明原則上,若未在原定期限內完成申請,將給予負面評價(negative evaluation)。 | 需要注意的是,付款記錄(是否準時支付)以及是否已全額支付都會被檢查。 |
| 最長逗留期限要求 | 實際上,即使持有三年居留資格的人也可以申請。 | 在 2027 年 3 月 31 日之前,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目前的居留期限為三年(僅限一次申請);2027 年 3 月 31 日之後,需要五年的居留期限。 | 2027 年 3 月 31 日之後,除非申請人已持有五年的居留期,否則將無法再申請永久居留。 |
* 以上對照表中的「修訂前」是根據實務中廣為人知的考試重點和之前的指引結構來組織的。實際的考試作業可能會因個別情況而有所不同。
摘要
2026 年 2 月 24 日的這次指南修訂,可以說是更清楚地整理出考試時實際要看的考點。
特別重要的是「執行公務」的措辭和「停留期間」的處理方式。
申請永久居留需要為每種居留身份準備不同的要點。
因此,首先確實確定您屬於哪種申請途徑(一般就業、日本配偶等、永久居民、高技術人才特殊例外等),並根據該途徑準備文件是非常重要的。
單獨進行永久居留申請可能很困難,因為有許多文件需要準備,也有許多點需要檢查。
如果您需要支援,請隨時聯絡 Horiuchi 行政辦公室。
查詢與存取

堀內行政書士事務所 (東京新宿)
收件人:行政代編 Yukiko Horiuchi
工作單位:東京行政書士協會新宿分會
東京入出國及居留事務處申請機構行成律師事務所
外國人就業支援組織 (FESO) 成員
存取:
從東京地鐵副都心線東新宿站步行 5 分鐘。
從 JR 山手線新大久保站步行 8 分鐘。
從 JR 中央/總武線大久保車站步行 12 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