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簽證」是外國人在日本從事娛樂或體育活動所需的簽證資格。它涵蓋各種娛樂領域的活動,例如舞者、歌手、演員、模特兒和職業運動員。申請時需要仔細準備,並提供表演證明,專業人士的支援也很重要。
目錄
什麼是娛樂簽證?
娛樂簽證是針對從事「與戲劇、表演、演出、運動和其他娛樂有關的活動」的外國人的簽證身份。活動範圍包括商業機構、活動場所、電視及電影製作等。
所涵蓋的活動。
- 以歌手、舞者和表演者的身分登台演出
- 出演電影、戲劇和廣告
- 時裝秀和廣告模特
- 摔角、拳擊和其他體育娛樂
- 巡迴馬戲團、傳統藝術等。
逗留期限及續期
娛樂簽證的逗留期限依活動性質設定為「15 天」、「3 個月」、「6 個月」或「1 年」。由於期限是依據表演時間表來設定,續期時可能會伴隨時間表變更或合約變更。
所需文件和申請條件
- 資格證書申請表
- 合約(績效、報酬和期限的詳細資訊)
- 演出、錄音和活動時間表
- 過去的活動(影片、海報等)
- 邀請方的公司簡介和收支計劃
- 移民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如設施圖紙、座位表等)
娛樂內容的審查分數。
- 薪酬金額: 必須至少相當於日本國民。
- 性能細節: 不只是在餐廳等地方服務顧客。
- 成就: 您過去曾在本國或其他國家演出過嗎?
- 接收機構: 主辦單位/製作是否可靠
不允許的常見原因。
- 合約中的不足之處 (例如:報酬金額、工作條件)
- 如果該活動被視為非娛樂活動。
- 曾違反移民法
- 當邀請方的管理狀態不清楚時。
取得許可證的流程
- 確認活動時間表及合約安排。
- 準備和維護必要的文件
- 向移民居留辦公室提出申請。
- 篩檢(通常為 1-3 個月)
- 簽發合格證書 → 簽發簽證並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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